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徐州医科大学在职申请硕士学位科研经费使用管理规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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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18-03-2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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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使在职申请硕士学位学员(以下简称学员)合理使用科研经费,掌握经费的适用范围以及支出、报销、转账,特制定本规定。

    一、经费额度

每位学员拨人民币5000元作为科研补贴。

    二、开支范围

1、低值易耗品费、动物费。

2、资料检索费(包括上网费)、复印费、邮资费。

3、科研协作差旅费、学术活动差旅费。

4、科研论文、文献综述发表费。

5、学位论文制作及印刷、装订费。

三、注意事项

1、学员准备进入科研阶段时,到研究生学院领取研究生课题经费使用登记卡(以下简称经费卡)。

2、每次使用经费,开支前都需经导师批准。发票抬头为“徐州医科大学”,税号为“12320000466007263H”。无票或者非正式收据,一律不予报销。

3、学员每使用一笔经费,需在经费卡上填写用途和金额,并由导师在卡上签字确认。

4、借款请到财务处领取三联式的“预付款借款单”,转账时应填写“预付款借款单”,并注明收款单位、开户银行及账号等内容。

5、报销试剂、耗材、专用材料业务时,学校规定单张发票金额超过1000元,需从江苏省财政厅直接汇给收款单位,如果已经先期付过此款项,需要提供汇款证明(请打印银行转账记录或者收款单位在发票上加盖现金收讫章),无汇款证明一律不予报销。

    四、经费报销流程:

1、报销时应将所有发票粘贴在“票据粘贴单”上(从我校计划财务处http://cwc.xzhmu.edu.cn/网站左下角处下载),算出总金额(大小写)、注明用途、在报销人一栏签上自己的姓名,并请导师在部门主管一栏签字。

2、在经费卡上填写日期、支付用途、支付金额(元)、结存信息后,请导师在核准人栏目处签字。

3持经费卡和票据粘贴单到主校区行政楼215室登记,请研究生学院领导签字。

4持签字过的票据粘贴单到行政楼一楼财务处报销。